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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设国际智能制造中心——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临港行动方案(2015-2020)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和《关于上海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助推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将临港地区建设成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现结合临港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积极适应全球科技竞争和产业发展新趋势,主动对标“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和“互联网+”时代要求,发挥临港地区综合优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先行先试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机制创新、复制推广“双自”联动的政策优势,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以人才集聚为动力,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把临港地区打造成为辐射带动长三角、服务我国制造业能级提升并在全球具备一定影响力的“国际智能制造中心”,为上海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代表上海增强在全球产业发展中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基本原则
建设国际智能制造中心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当坚持前沿引领、跨界融合、重点突破的原则,远近结合、统筹推进,构建抢占制高点、管控价值链、引领新常态的全新布局。
1、前沿引领。顺应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借鉴吸收德、美、日等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在智能制造平台建设、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服务体系等方面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主动抢占产业高端,集聚培育一批世界级的智能制造企业和机构。
2、跨界融合。把握智能制造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新机遇,利用全球资源和市场,加强智能制造跨界合作,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支持利用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研发、生产、营销、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促进智能制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信息交互和智能协作。
3、重点突破。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立足自身有基础、有优势、能突破的领域,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推动机器人、民用航空、数控加工、增材制造、智能汽车、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等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研制智能AGV系统、智能传感器、智能生产线、智能制造执行系统、信息物理融合系统(CPS)等核心装备和产品。
(三)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2015-2020年)
初步建成国际智能制造中心框架,被评定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在若干智能制造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创建一批技术水平领先的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打造一批生产过程智能高效的智能制造样板工程,成为我国参与全球智能制造竞争的战略高地。
2、远期目标(2020-2025年)
基本建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智能制造中心,智能制造要素高度集聚,成为全球智能制造技术和服务输出的重要创新基地之一。基本形成智能制造创新服务体系,具备汇聚全球创新资源开展智能制造技术创新和成果孵化的能力;基本形成完整的智能制造产业链,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智能制造企业,技术、产品、服务具备全球竞争力;基本形成一批标志性智能制造示范点,智能工厂架构清晰,生产过程体现智能化,产品满足个性化需求;基本形成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人才高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集聚、产学研合作紧密。
二、空间布局
按照产业集聚、创新融合、功能聚合的原则,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一核三区”空间格局。
1、一核:南汇新城
以创新功能提升和产业创新集聚为目标,打造智能制造创新要素集聚区。以3.2平方公里创新城建设为核心,以临港软件园、张江创业工坊等载体为依托,聚焦一批创新工程和创新项目,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中心落户,引进海外高新项目团队、科技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推动工业嵌入式软件、智能装备、信息安全、“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促进创新要素的有效互动和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
2、三区:装备产业区(包括物流园区和奉贤园区)、综合区、主产业区
依托中航商发、上海电气、上汽集团、三一重工、远大住工、新松机器人、外高桥海洋工程等一批龙头企业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加快发展以“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低碳制造”为特色的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特大、重型、超限装备等极限制造能力,积极探索向极精、极微等精密精细制造和深潜、深测、深探等海洋高新技术装备发展,承接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高端数控机床与基础装备、集成电路制造与配套装备材料、深远海洋工程装备、核电装备等国家产业化专项和重大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品牌,成为引领我国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主体功能区。
装备产业区(包括物流园区和奉贤园区)依托原有新能源装备、船舶关键件、海洋工程、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大型物流及工程机械、民用航空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等产业基础,进一步突出技术高端、强化前沿创新,积极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着力发展智能装备、智能产品,提升产业制造的智能化程度。加快物流集疏运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基于大数据、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的智能物流。以2.5平方公里创业带建设为依托,加快集聚智能制造领域的创新资源和创新人才。
综合区集中发展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光电子、信息安全、智能家居等高端产业,积极汇集研发设计、总部经济、创新创意、航运服务等相关要素,打造“智荟”新地标。
主产业区以集聚发展民用航空、光仪电、微电子、新兴材料等产业领域的创新资源和重大项目为目标,形成与装备产业区在产业结构上高度关联、专业相对集聚、上下游产业适度配置的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综合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全产业链的智能协作
加快构建五大专业平台,为不同类型的智能制造企业主体提供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创新服务。
1、规划建设科研支撑平台。组建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 依托上海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产业、科技、人才优势,整合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和国际化资源,打造开放式科研创新平台,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运用,力争到2020年引进一批智能制造领域的关键研发团队与核心骨干企业,为上海智能制造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2、规划建设共性技术平台。创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支持鼓励新松机器人、上海电气、中航商发、上海汽车、三一集团、外高桥海洋工程等大型骨干企业,在机器人、新能源、民用航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海工装备等领域,牵头创建一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推动关键智能部件、关键基础件等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和产业化。搭建智能制造标准化与检测验证平台,在市质监局的支持指导下,鼓励引导智能制造领域的标准制定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测试平台向临港地区集聚。依托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航空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积极争取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民用航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中心、民用航空发动机测试验证中心等加快落地,率先形成智能制造领域权威标准、行业规范和检测认证体系。
3、规划建设协同创新平台。推动成立跨领域的智能制造创新联盟和专家顾问团队,在市经信委、市科委等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依托新松机器人、上海自动化仪表研究院、上海电气中央研究院、上海交大、宝信软件等骨干单位,搭建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创新平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研究机构,建立跨行业协作机制,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形成针对智能制造的智库力量。推动成立长三角智能制造创新服务平台,重点聚焦重大技术装备的集成制造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的设计研发,与长三角地区加强智能制造产业协作和技术创新,带动、服务和引领长三角地区制造产业转型升级。
4、规划建设数据信息平台。建立智能制造大数据中心,依托中移动IDC数据中心、骨干制造企业、信息化服务商、重点科研机构,组建成立工业云产业联盟,在若干领域加快构建具有全球智能制造资源整合和创新能力的专业服务云平台,开展产品设计、制造、管理和商务各环节的在线协同,实现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引入全球工业大数据专业运营团队,推动大数据跨领域、跨平台集成应用,建立完善大数据交易、共享机制。
5、规划建设孵化转化平台。创新完善智能制造孵化功能,以3.2平方公里创新城、2.5平方公里创新带及现有存量楼宇为载体,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实验室、技术交换中心,逐步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全产业链培育模式。鼓励制造企业发展基于网络技术的众创、众筹、众包等商业模式创新。
(二)着力推动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不断增强产业引领力和核心竞争力。
把握世界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趋势,聚焦重点领域打造独具特色的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推动智能制造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研发集成,使临港地区成为全球智能制造产业体系和创新体系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旗帜。
6、推动发展智能制造技术和产品。积极推动核心技术攻关,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顶尖水平,结合临港基础优势和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发展机器人、民用航空、数控加工、增材制造、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等重大装备和重点产品,实现关键核心材料、工艺和技术的重大突破。鼓励制造企业加快产品智能化转型,支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家居、可穿戴智能产品、智能照明电器、智能网联汽车、服务机器人等智能终端产品。
7、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支持鼓励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和应用服务,推动无线射频识别、智能传感器、信息物理融合系统等关键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支撑企业实现产品、装备、服务及生产方式的智能化。培育引进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积极引进一批具备整体设计能力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智能制造系统服务集成商,着力发展一批提供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装备开发、安装维护等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支持有条件的骨干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
8、积极推动传统制造智能化改造。试点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支持鼓励现有龙头制造企业,率先开展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等试点应用。优先推荐示范企业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专项项目。支持鼓励制造企业在流程和产能瓶颈、高安全风险等环节加快推广机器人应用。培育集聚智能制造引擎企业,遴选中航商发、上海电气、上海汽车、中船三井、三一集团、外高桥海工等一批骨干企业,加强资源和政策聚焦,推动其“强基升级”加速成为行业领头羊,代表上海乃至国家参与全球竞争。实施卓越实体引进工程,在前沿技术领域、行业标杆层次、关键主体方面,努力引进世界一流的智能装备企业、工业软件企业和科研服务机构。
9、规划建设智能制造专业园区。围绕智能制造重点方向和关键领域,加快建设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民用航空、再制造、光电子等在建园区,规划启动微电子、新材料、德国工业4.0等一批专业园区,突出产业特色、发挥集聚优势,打造一批产业配套完善、龙头企业主导、创新能力突出的智能制造集聚示范区,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成为参与全球智能制造竞争的战略高地。
10、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服务业。积极培育智能制造服务业态,加快发展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电子商务、品牌建设等专业服务,支持引导一批有市场能力的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支持推动智能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鼓励制造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生产经营、科技研发等设备器材,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对制造企业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租赁服务。支持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制造企业剥离设计服务,成立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鼓励支持制造企业拓展产品功能,鼓励制造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支持发展网络协同开发、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
(三)着力构建智能制造跨界合作体系,积极融入全球化产业发展网络
推动完善智能制造跨界资源配置、联合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机制,加快融入全球创新体系。
11、推动建立智能制造产业双向合作机制。鼓励跨国公司、海外机构等在临港地区设立智能制造研发平台、培训中心,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支持推动临港地区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企业加快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在硅谷等全球创新基地和德美日等发达国家建立研发基地和分支机构,并购具有研发实力、核心技术的智能制造“专精特新”企业。
12、推动形成智能制造研究创新全球网络。建立国际智能制造技术研究中心,加强与德国、美国、日本、以色列等发达国家合作,积极与德国科学院、弗莱恩霍夫协会等智能制造领域知名机构加强互动对接,调动全球创新资源参与智能制造产业研发,推动共性技术的海外专利交易和成果转化。通过互联网平台,突破物理空间界限,在全球范围内引导配置智能制造创新链。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促进跨境研发,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积极促进研发要素通关便利化,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开展跨境研发活动,提升企业研发外包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13、推动促进智能制造技术国际交流合作。建设智能制造国际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依托德国技术中心联合会、国家东部技术转移中心等单位,整合现有资源,打造集科技展示、产品交易、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球智能制造技术集聚、交易、扩散、推广的重要平台。建设智能制造技术实训基地,依托德国在职业教育方面的特色优势和临港地区技术学校集聚的资源条件,强化政策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设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攻关、服务为一体的开放式智能制造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14、推动构建智能制造智力集聚交流平台。积极吸引智能制造领域的国际性组织、思想库、论坛机制落户,组织筹办智能制造国际会议、学术论坛、专业沙龙等,汇集全球智能制造领域顶尖人才、创新团队到临港开展学术交流、技术研讨、项目共建,吸引国际前沿的源头创新技术落户临港,提升区域整体创新活力。
15、推动加强智能制造研究孵化。聚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需求,支持高校相关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推动上海高校、研究机构与国际知名大学共建智能制造特色学院、联合实验室、专业孵化器、协同创新中心,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智能制造产学研合作伙伴,打造与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相匹配的国际智能制造产学研中心。
(四)着力强化智能制造人才保障,推动建设国际化人才高地
以环境建设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努力破解人才引进培养等瓶颈制约,为智能制造中心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16、实施更加精准灵活的人才政策。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中心有关人才政策在智能制造领域先行先试,结合临港地区“双特”政策,依托居住证加分、居转户、直接落户等制度,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积极打通智能制造人才便捷流动、优化配置的服务通道,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考核、激励、管理等相关制度。启动临港智能制造人才安居计划,妥善解决好人才居住、医疗、子女教育等关键问题。
17、形成更加多层次的人才体系。设立海外人才联络点,依托国际猎头机构,以重大项目、产业联盟为载体,引进一批智能制造领域国际一流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临港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加大本土智能制造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智能制造龙头企业与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智能制造人才实训基地,鼓励智能制造企业设立内部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在岗转岗技能培训。
18、营造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积极引进一批国际高端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保险机构,为海外人才提供更为便利和完善的配套服务。加快建设一批高品质的服务设施和生态住宅,满足人才多层次的生活需求。支持鼓励人才服务机构发展,集聚培育一批运行规范、服务优质、品牌知名的人才中介机构。结合智能制造人才需求,推动公共服务创新,为人才提供可以预见、更具保障的柔性化公共服务。
(五)着力加强智能制造金融支持,建立完善多元化创新投资体系
以金融服务打通智能制造企业发展瓶颈,强化科技金融对智能制造全创新链的参与支撑。
19、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模式。临港管委会与临港地区开发主体共同发起,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上海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支持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综合运用项目扶持、股权投资、风险补偿等有效方式,探索建立“投贷保奖补”五位一体的财政投入体系。推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鼓励融资担保公司为智能制造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推动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20、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在临港地区设立科技支行,创新信贷品种,优先给予智能制造企业信贷支持。积极推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各类基金对智能制造进行重点支持,鼓励社会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投向智能制造领域。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支持临港地区智能制造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业务,推动企业“走出去”。
21、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完善智能制造企业上市融资服务机制,支持制造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工业软件企业加强相互持股、收购兼并等资本层面的实质性合作。鼓励企业利用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积极使用自由贸易帐户、境外本外币融资、人民币资金池等金融创新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智能制造企业建立企业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六)着力做好服务保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推动建立灵活高效的实施机制,加强政府服务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有利于智能制造发展的创新生态环境。
22、健全组织实施机制。成立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挂帅,成立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教委、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规土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外专局,浦东新区、奉贤区、临港地区管委会、临港集团、港城集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研究决策智能制造中心建设规划布局、运行机制、政策落地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临港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23、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单一窗口”综合服务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时限。探索成立智能制造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整合分散在相关部门的企业服务职能,打造系统、高效、便捷的更贴近企业需求的专业服务和集成服务平台。发挥企业市场创新主导作用,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政府服务方式,营造更为开放、便利的创新环境。
24、建设智能基础设施。实施“互联网+智能制造”行动计划,主动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运用移动互联、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推进城市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跨部门协同平台集成应用,推动智能技术在城市交通、能源保障、公共安全、教育医疗、政务服务等领域的示范运用。支持开发主体实施智慧园区、智慧交通等项目建设。
上海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